居民可支配收入的水平高低及增加,对房地产特别是住宅的价格有较大影响。居民可支配收入是居民在支付个人所得税、财产税及其他经常性转移支出之后余下的实际收入,即居民可用于自由支配的收入,是居民可用于最终消费支出和储蓄的总和。在通常情况下,居民可支配收入的真正增加(非名义增加,名义增加是指在通货膨胀情况下的增加),意味着居民可用于消费或投资的资金增加,生活水平会随之提高,其居住及活动所需的空间会扩大,从而会增加对房地产的需求,导致房地产价格上涨。至于对房地产价格的影响程度,则需要了解当地居民现有的收入水平、恩格尔系数等,并通过它们来判断居民家庭边际消费倾向。 恩格尔系数一般是指一个家庭食品消费支出总金额占该家庭消费支出总金额的比重。一个家庭的收入越少,家庭收入或支出中用在食品的部分所占的比重就越大;相反,随着家庭收入的增加,家庭收入或支出中用在食品的部分就会下降。这是因为在居民收入水平较低但有所增长的情况下,人们首先会用在食品的支出上,然后一般用在服装和住房的支出上,之后是用在奢侈品和享受性服务的支出上。边际消费倾向是指收入每增加一个单位所引起的消费变化,即新增加消费占新增加收入的比例。
如果居民可支配收入的增加主要是衣食都较困难的低收入者的收入增加,虽然其边际消费倾向较大,但其所增加的收入会大部分甚至全部用于衣食等基本生活的改善,则对房地产价格的影响不大。
如果居民可支配收入的增加主要是中等收入者的收入增加,因为其边际消费倾向较大,且衣食等基本生活已有了较好的基础,其所增加的收入此时依消费顺序会大部分甚至全部用于提高居住水平,则会增加对居住用房地产的需求,从而导致居住用房地产价格上涨。
如果居民可支配收入的增加主要是高收入者的收入增加,因为其生活上的需要几乎达到了应有尽有的程度,边际消费倾向较小,其所增加的收入可能大部分甚至全部用于储蓄或房地产以外的投资,则对房地产价格的影响不大。但是,如果他们利用剩余的收入从事房地产投资或投机,例如购买房地产用于出租或将持有房地产当作保值增值的手段,则会导致房地产价格上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