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房地产权利的种类主要有所有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居住权、地役权、抵押权以及租赁权。
(1)房地产所有权是房地产所有权人对自己的房地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有房屋所有权和土地所有权。
(2)建设用地使用权是指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依法对国家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利用该土地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3)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指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法对其承包经营的耕地、林地、草地等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等农业生产。
(4)宅基地使用权是指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5)居住权是指居住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
(6)地役权是指房地产所有权人或土地使用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房地产,以提高自己的房地产效益的权利。
(7)房地产抵押权是指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房地产的占有,将该房地产抵押给债权人,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房地产优先受偿。
(8)房地产租赁权是指承租人支付租金,对他人的房地产享有使用、收益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