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设立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自己的名称和组织机构。
(2)有固定的服务场所。
(3)有规定数量的财产和经费。
(4)有足够数量的专业人员。从事房地产估价业务的,须有规定数量的房地产估价师;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的,须有规定数量的房地产经纪人。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