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地产供给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拥有者在某一特定时间内,在每一价格水平下,对某种房地产所愿意并且能够提供出售(或出租)的数量。
(2)由于土地供给总量不可增加、政府是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市场的唯一供应者、以及房地产开发建设期较长、不可移动导致房地产不能在不同地区之间调剂余缺等因素,使得房地产供给与一般商品供给有很大不同,不能随着房地产价格的涨跌变化及时进行增减调整,因此房地产供给缺乏弹性。但在较长的时间内,房地产开发规模的扩大、缩小都是可以实现的,供给量可以对最初的房地产价格变化作出较有效的反应。
(3)某种房地产的供给量是由许多因素决定的,其中主要的因素及其对房地产供给量的影响如下。①该种房地产的价格水平②该种房地产的开发建设成本③该种房地产的开发技术水平④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拥有者对未来的预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