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把房地产估价概念中的房地产估价机构、房地产估价师和估价委托人,统称估价当事人;特定目的,称为估价目的;公认的原则,称为估价原则;完整的程序,称为估价程序;依据的有关文件、标准和资料,称为估价依据;合理的前提假设,称为估价假设;科学的方法,称为估价方法;特定房地产,称为估价对象;特定时间,称为价值时点;特定价值或价格(以下称价值价格),称为价值类型;分析、测算和判断出的价值价格,称为评估价值,加上得出和提供的其他相关专业意见,合称估价结果。上述这些是构成房地产估价活动的必要因素,简称估价要素。
其中估价目的、估价对象、价值类型和价值时点,是在对价值价格进行分析、测算和判断之前所需确定的基本估价要素,通常称为估价基本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