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估价委托书是指估价委托人出具的委托房地产估价机构为其提供估价服务的约定性文件,主要涉及估价专业技术问题。估价机构在受理一项估价业务时,需要与估价需求方进行充分沟通、协商,以便后续明确估价目的、估价对象、价值时点和价值类型等估价基本事项,因此,在接受估价委托时应要求估价委托人出具估价委托书,并且作为估价的重要依据之一放入估价报告的附件中。
2、估价委托书的内容一般包括:
(1)估价委托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委托的估价机构名称
(2)委托估价的目的,写明对估价的真实、具体需要,包括估价报告的预期用途和与其使用人
(3)委托估价的对象,写明初步指定的估价对象或用于估价的房地产等资产的名称、坐落、界址和四至等基本情况
(4)委托估价的要求,写明对估价报告质量、估价报告交付期限或估价报告完成期限等要求
(5)其他相关说明事项
(6)委托日期、委托人签章等。
此外,委托的估价业务属于重新估价的,应在估价委托书中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