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说房地产估价是国家法定制度?

1994年颁布的《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国家实行房地产价格评估制度”,奠定了我国房地产估价的法律地位,使房地产估价成为国家法定制度。

2016年颁布的《资产评估法》对包括房地产估价在内的各类资产评估的基本原则、专业人员、机构、程序、行业协会、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作了全面规定,使各个评估专业领域有了较完整、具体的法律依据,提高了它们的法律地位,并明确了按照专业领域分别管理的体制,较好地处理了不同评估专业之间的关系。特别是《资产评估法》规定:“涉及国有资产或者公共利益等事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要评估的(以下称法定评估),应当依法委托评估机构评估。”“评估机构及其评估专业人员依法开展业务,受法律保护。” “国务院有关评估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对评估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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