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有房地产应重新开发的财务上可行的条件是:(重新开发完成的房地产价值-重新开发的必要支出及应得利润)>现有房地产的价值。
以建筑物为例,现有建筑物应拆除重建的财务上可行的条件是:(新房地产的价值-拆除现有建筑物的必要支出及应得利润-建造新建筑物的必要支出及应得利润)>现有房地产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