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相关定着物与土地或建筑物通常在物理上不可分离,有的虽然能够分离,但分离是不经济的,或者使土地、建筑物的价值明显受到损害,如会破坏土地、建筑物的功能或使用价值,使土地、建筑物的经济价值明显减损。建造在地上的围墙、道路、建筑小品、水池、假山,种植在地里的树木、花草,埋设在地下的管线、设施,安装在房屋内的水暖设备、卫生洁具、厨房设备、吊灯,镶近在墙里的橱柜、书画或绘在墙上、顶棚上的书画等,一般属于其他相关定着物。而仅是放进土地或建筑物中,置于土地或建筑物的表面,或者与土地、建筑物毗连者,如摆放在房屋内的家具、家电、落地灯、装饰品,挂在墙上的书画,停放在车库里的汽车,摆放在院内的奇石、雕塑,在地上临时搭建的帐篷、戏台等,一般不属于其他相关定着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