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估价和房地产评估通常可以不作区分,能够彼此换用。但是科学、严谨地说,估价和评估的内涵不尽相同。
针对价值价格分析、测算和判断活动来说,估价的含义更加明确、准确,就是指对价值价格进行评估。而评估的含义较模糊、宽泛,不仅指价值价格评估,还可以指查验某人、某物、某项工作或活动,以判断其表现、能力、质量、效果、影响等。
房地产评估不仅包含房地产价值价格评估,还可以包含房屋工程质量评估、房屋完损程度评估、房屋使用功能评估、房地产周围环境评估、房地产贷款风险评估、投资风险评估、风险承受能力评估,甚至可以包含房地产政策评估等。因此,虽然房地产估价应当对所涉及的房屋工程质量、完损程度、使用功能、周围环境等状况进行调查、评估,但是为了表述上更加科学准确,应把以得出房地产价值价格为目标或最终结果的评估,称为房地产价值价格评估,或简称房地产估价。同理,以其他某个方面作为目标或最终结果的评估,应明确地称为相应方面的评估。只有当评估的目标和最终结果为综合性的或目前尚无恰当的词语来准确表述时,才可以笼统地称为房地产评估。例如,商业银行在发放房地产开发贷款时,委托房地产估价机构对申请贷款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信状况、经营管理状况、以往开发业绩和经验,以及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合法性、可行性等进行的调查、分析和评价,可以笼统地称为房地产评估。同时需要指出的是,区分房地产估价和房地产评估,并不意味着房地产估价机构和房地产估价师只能从事房地产价值价格评估业务,实际上还可以也有能力开展房地产其他相关评估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