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的范围是什么?

  不动产登记范围为依法需要登记的不动产物权。需要注意的是,并不是所有的物权等需要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五条的规定,不动产登记的范围是:①集体土地所有权;②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③森林、林木所有权:④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⑤建设用地使用权;⑥宅基地使用权:⑦海域使用权;⑧地役权;⑨抵押权⑩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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