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如何计算?

增值税是以商品和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征税对象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已被世界许多国家所采用。

税率:根据《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自2019年4月1日起调整增值税税率,调整后的增值税税率分别为13%、9%、6%和零税率。其中,纳税人销售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等,税率为9%。

征收率:增值税征收率是指对特定的货物或特定的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在某一生产流通环节应纳税额与销售额的比率。

增值税征收率主要适用于两种情况:一是小规模纳税人;二是一般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按规定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除国务院另有规定的外,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为3%。

下列情况适用5%征收率:

(1)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建或者取得的不动产。

(2)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不动产销售。

(3)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

(4)个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

(5)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不动产经营租赁。

(6)小规模纳税人出租(经营租赁)其取得的不动产(不含个人出租住房)。

(7)其他个人出租(经营租赁)其取得的不动产(不含住房)。

(8)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选择差额纳税的。

(9)一般纳税人2016年4月30日前签订的不动产融资租赁合同,或以 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提供的融资租赁服务,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

(10) 一般纳税人收取试点前开工的一级公路、二级公路、桥、闸通行费, 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

(11) 一般纳税人提供人力资源外包服务,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

(12)纳税人转让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

除上述适用5%征收率以外的纳税人选择简易计税方法发生的应税销售行为 均为3%征收率。此外,根据规定,适用3%征收率的某些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 纳税人还可以减按2%计征增值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城建税实行的是地区差别税率,按照纳税人所在地的不同,税率分别规定为 7%、5%、1%三个档次,具体是卷纳税人所在地在城市市区的,税率为7%; 在县城、镇的,税率为5%;不在城市市区、县城、镇的,税率为1%。纳税人 所在地,是指纳税人住所地或者与纳税人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其他地点,具体地 点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城建税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 为计税依据。两税税额仅指两税的正税,不包括税务机关对纳税人加收滞纳金和罚款等非税款项。城建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与增值税、消费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一致,分别与增值税、消费税同时缴纳。

  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是随增值税、消费税附征并专门用于教育的特别目的税,以各单位和个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的税额为计征依据,分别与增值税、消费税同时缴纳。现行教育费附加率为3%。从2010年11月起,地方教育费附加率统一为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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