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评估法》规定,评估机构可以采取合伙制,也可以采取公司制。目前, 房地产估价机构组织形式主要是公司制中的有限责任制和合伙制。有限责任制的房地产估价机构,是指由发起人共同出资设立,出资人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法律责任,房地产估价机构以其全部财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有限责任公司。合伙制的房地产估价机构,是指由发起人共同出资设立,共同经营,对房地产估价机构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合伙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