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空间规划的内容主要包括哪些?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要求建立“五级三类”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五级”是指国土空间规划的层级, 对应我国的行政管理体系,分为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和乡镇级五个层级,"三类"是指国土空间规划的类型,分为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三类。《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对国土空间规划的内容与要点进行了原则性规定:国土空间规划应当细化落实国家发展规划提出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要求,统筹布局农业、生态、城镇等功能空间,划定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和城镇开发边界。国土空间规划应当包括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和规划用地布局、结构、用途管制要求等内容,明确耕地保有量、建设用地规模、禁止开垦的范围等要求,统筹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用地布局,综合利用地上地下空间,合理确定并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保障土地的可持续利用。

(一)“三类”国土空间规划的主要内容

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是对一定区域范围内国土空间开发保护作出的总体安排和综合部署,是详细规划的依据、相关专项规划的基础,强调综合性。国土空间详细规划是对具体地块用途和开发建设强度等作出的实施性安排,是开展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活动、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核发城乡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进行各项建设等的法定依据,强调实施性。在城镇开发边界内的详细规划,由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组织编制,报同级政府审批;在城镇开发边界外的乡村地区,以一个或几个行政村为单元,由乡镇政府组织编制“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作为详细规划,报上一级政府审批。相关专项规划是指在特定区域(流域)、特定领域,为体现特定功能,对空间开发保护利用作出的专门安排,是涉及空间利用的专项规划,强调专门性。

(二)“五级”国土空间规划的主要内容

不同层级的国土空间规划对应不同层级政府的责任与规划事权,规划的重点、内容与精度也有所不同。全国国土空间规划是对全国国土空间作出的全局安排,是全国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修复的政策和总纲,侧重战略性,由自然资源部会同相关部门组织编制,由党中央、国务院审定后印发。省级国土空间规划是对全国国土空间规划的落实,指导市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侧重协调性, 由省级政府组织编制,经同级人大常委会审议后报国务院审批。市县和乡镇国土空间规划是本级政府对上级国土空间规划要求的细化落实,是对本行政区域开发保护作出的具体安排,侧重实施性。需报国务院审批的城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由市政府组织编制,经同级人大常委会审议后,由省级政府报国务院审批;其他市县及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由省级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明确规划编制审批内容和程序要求。

1.国家级国土空间规划的主要内容

(1)体现国家意志导向,维护国家安全和国家主权,谋划顶层设计和总体部署,明确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的战略选择和目标任务。

(2)明确国土空间规划管控的底数、底盘、底线和约束性指标。

(3)协调区域发展、海陆统筹和城乡统筹,优化部署重大资源、能源、交通、水利等关键性空间要素。

(4)进行地域分区,统筹全国生产力组织和经济布局,调整和优化产业空间布局结构。

(5)合理规划城镇体系,合理布局中心城市、城市群或城市圈。

(6)统筹推进大江大河流域治理,跨省区的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和生态保护修复,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

(7)提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的政策宣言和差别化空间治理的总体原则。

2.省级国土空间规划的主要内容

(1)确定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目标与战略。落实全国国土空间规划纲要的主要目标、管控方向和重大任务等,明确省级国土空间发展的总体定位、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目标和战略。

(2)构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总体格局。落实全国国土空间规划纲要确定的国家级主体功能区,明确省域生态空间、农业空间、城镇空间布局,确定省域三条控制线的总体布局和重点区域,明确市县划定任务,提出管控要求。

(3)加强资源要素保护与利用。确定自然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质量安全底线,提出水、土地、能源等重要自然资源供给总量、结构以及布局调整的重点和方向,构建历史文化与自然景观网络。

(4)健全基础支撑体系。按照区域一体化要求,构建与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相适应的基础设施支撑体系,明确省级综合防灾减灾重大项目布局及时序安排。

(5)推进生态修复和国土综合整治。提出生态修复和国土综合整治目标、重点区域和重大工程。

(6)促进区域协调与规划传导。强化区域协调发展,提出省域、省内重点地区协调发展要求和措施,对市县级规划编制提出指导约束要求,协调各专项规划空间安排。

(7)制定规划实施保障政策。

3.市级国土空间规划的主要内容

(1)落实国家级和省级规划的重大战略、目标任务与约束性指标,明确空间发展目标战略。

(2)落实国家和省的区域发展战略、主体功能区战略,优化空间总体格局, 促进区域协调、城乡融合发展。

(3)强化资源环境底线约束,基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安全要求,明确重要资源利用上限,划定各类控制线。

(4)优化城市功能布局和空间结构,改善空间连通性和可达性,促进节约集约、高质量发展。

(5)优化居住和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布局,完善公共空间和公共服务功能。

(6)加强自然和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塑造具有地域特色的城乡风貌。

(7)完善基础设施体系,提高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增强城市安全韧性。

(8)推进国土整治修复与城市更新,提升空间综合价值。

(9)建立规划实施保障机制。 

4.次县级国土空间规划的主要内容

(1)落实国家和省域重大战略决策部署,落实区域发展战略、乡村振兴战略、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落实省级和市级规划的目标任务和约束性指标。

(2)确定全域镇村体系、村庄类型和村庄布点原则;统筹、优化和确定“三条控制线”,明确管控要求,分国土空间用途分区,确定开发边界内集中建设地区的功能布局,明确城市主要发展方向、空间形态和用地结构。

(3)明确县域镇村体系、综合交通、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及综合防灾体系。

(4)以县级城镇开发边界为限,形成县级集建区与非集建区,分别构建“指标+控制线+分区”的管控体系,县级集建区重点突出土地开发模式引导。

(5)明确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目标、任务和重点区域,安排国土综合整治和生态保护修复重点工程的规模、布局和时序。

(6)划定乡村发展和振兴的重点区域,提出优化乡村居民点空间布局的方案,提出激活乡村发展活力和推进乡村振兴的路径策略。

(7)根据需要和可能,因地制宜划定国土空间规划单元,明确单元规划编制指引。

(8)明确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转换和准入规则。健全规划实施动态监测、评估、预警和考核机制,提出保障规划落地实施的政策措施。

5.乡镇级国土空间规划的主要内容

(1)落实县级规划的战略、目标任务和约束性指标。

(2)统筹生态保护修复。

(3)统筹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

(4)统筹农村住房布局。

(5)统筹产业发展空间。

(6)统筹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布局。

(7)制定乡村综合防灾减灾规划。

(8)统筹自然历史文化传承与保护。

(9)根据需要因地制宜进行国土空间用途编定,制定详细的用途管制规则, 全面落地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

(10)根据需要并结合实际,在乡(镇)域范围内,以一个村或几个行政村为单元编制“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规划成果纳入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统一实施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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