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采用比较法估价要有符合一定数量和质量要求的可比实例,从而要有大量的交易实例可供选择。拥有了估价对象所在地大量的房地产交易实例,才能把握估价对象所在地正常的房地产市场价格行情,才能从中选择出符合一定数量和质量要求的可比实例,保证评估出的估价对象价值价格更加准确,不会出现较大误差,更不会超出合理范围。因此,应努力搜集较多的交易实例,甚至建立交易实例库。
(2)搜集交易实例的渠道主要有下列7个:①向房地产交易当事人调查了解其成交的房地产及其成交价格等相关信息;②向房地产经纪机构和经纪人员、相关律师、房地产交易当事人的邻居等调查了解其促成交易或知悉交易的房地产及其成交价格等相关信息;③查阅政府及有关部门掌握、公布的房地产价格等相关信息;④向房地产交易数据提供商购买房地产成交价格等相关信息;⑤要求估价委托人提供估价对象的历史交易情况;⑥查找有关网站、报刊、广告等平台和媒体上的房地产交易相关信息,走访经济门店、售楼处以及参加房地产交易展示会等房地产交易场所,与房地产业主、开发企业、经济人员等房地产出售人或其代理人沟通交流,获取房地产的挂牌价、报价、标价、要价、成交价等相关信息,了解房地产市场价格行情。其中挂牌价、报价、标价、要价因不是成交价,具有较大的随意性,往往偏离成交价较大,不应作为交易实例,但是较多数量的这类价格与成交价之间有一定的关系,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作为了解市场价格行情的参考;⑦估价同行之间相互交换交易实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