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材料按其使用部位和功能,可划分为顶棚装修材料、墙面装修材料、地面装修材料、隔断装修材料、固定家具、装饰织物、其他装修装饰材料七类,其他装修装饰材料系指楼梯扶手、挂镜线、踢脚板、窗帘盒、暖气罩等。装饰装修材料按其燃烧性能应划分为不燃性、难燃性、可燃性、易燃性四级
(一)建筑保温和外墙装饰
建筑的内、外保温系统,宜采用燃烧性能为A级的保温材料,不宜采用可燃性级保温材料,严禁采用易燃性级保温材料;设置保温系统的基层墙体或屋面板的耐火极限应符合有关规定。建筑外墙采用内保温系统时,对于人员密集场所,用火、燃油、燃气等具有火灾危险性的场所以及各类建筑内的疏散楼梯间、避难走道、避难间、避难层等场所或部位,应采用燃烧性能为不燃性级的保温材料;对于其他场所,应采用低烟、低毒且燃烧性能不低于难燃性级的保温材料;保温系统应采用不燃材料做防护层,采用燃烧性能为难燃性级的保温材料时,防护层的厚度不应小于10mm。
(二)建筑室内装修
(1)特别场所
建筑内部装修不应擅自减少、改动、拆除、遮挡消防设施、疏散指示标志、安全出口、疏散出口、疏散走道和防火分区、防烟分区等。建筑内部消火栓箱门不应被装饰物遮掩,消火栓箱门四周的装修材料颜色应与消火栓箱门的颜色有明第四节建筑设备显区别或在消火栓箱门表面设置发光标志。疏散走道和安全出口的顶棚、墙面不应采用影响人员安全疏散的镜面反光材料。住宅建筑装修,不应改动住宅内部烟道、风道;厨房内的固定橱柜宜采用不低于难燃性级的装修材料;卫生间顶棚宜采用不燃性级装修材料;阳台装修宜采用不低于难燃性级的装修材料。
(2)民用建筑
民用建筑根据建筑物及场所类型及建筑规模、性质不同,对内部各部位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要求不同。例如,住宅室内各部分的装修材料燃烧性能等级,当为多层时,其顶棚、墙面、地面、隔断应采用不低于难燃性级的材料,固定家具及窗帘应采用不低于易燃性级的材料;当为高层时,顶棚应采用不低于不燃性级的材料,墙面、地面、隔断、窗帘应采用不低于难燃性级的材料,固定家具应采用不
低于易燃性级的材料。电视塔等特殊高层建筑的内部装修,装饰织物应采用不低于难燃性级的材料,其他均应采用不燃性级装修材料。
(3)厂房仓库
根据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将厂房分为甲、乙、丙、丁、戊五类。工业建筑装修对本身美观的要求一般并不是很高,但现代化的工业厂房,特别是一些劳动密
集型的生产加工厂房,如制衣、制鞋、玩具及电子产品装配等轻工行业,在不同程度上考虑到工人劳动的舒适度问题,且有些厂房内的生产材料本身已是易燃或可燃材料,因此在进行装修时,应尽量减少或避免使用易燃、可燃材料。另外,根据现行国家标准《洁净厂房设计规范》GB 50073-2013,微电子产业、航天航空和医药产业等行业对环境要求较高,许多产品的制造过程都要求在洁净厂房中进行。洁净厂房吊顶空间内管道密布,检修困难,火灾隐情不易发现。洁净区
面积大、结构密闭、室内迂回曲折、生产中危险源较多并且部分工艺特殊,导致火灾发生概率高,火灾排烟、消防通信、人员疏散、灭火救援困难,所以对洁净厂房的装修材料燃烧性能严格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