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价值时点原则要求评估价值是在根据估价目的确定的某一特定时间的价值价格。该原则以变化原理为理论依据,也是该原理的具体应用。所有的房地产估价活动都应遵循价值时点原则。
(2)房地产估价之所以要遵循价值时点原则,是因为根据变化原理,房地产价值价格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变动,同一房地产在不同的时间会有不同的价值价格。可见,价值价格与时间密不可分,每一个价值价格都对应着一个时间,不存在没有对应时间的价值价格。如果没有对应的时间,价值价格就会失去意义,是个无用的纯粹“数字”。反过来,不可能离开时间来评估价值价格。如果没有了时间这个前提,估价就会无从下手。因此,在对价值价格进行评估之前,应确定所需评估的价值价格对应的时间;在评估出了价值价格之后,还应在估价报告中说明评估出的价值价格对应的时间。这个时间既不是委托人也不是估价师可以随意设定的,而应根据估价目的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