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充分了解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经纪人员的业务素质
由于房地产交易涉及的资金量巨大,所以无论对开发商或业主来说,还是对投资置业者来说,都是须慎重对待的大事。能否做到公平交易,切实保障参与交易过程各方的利益,经纪机构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因此,在选择经纪机构时,首先要考察经纪机构及其经纪人员是否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其中包括经纪机构是否只代表委托方的利益,能否为委托方保密,工作过程中是否具有客观、真实、真诚的作风,在物业交易过程中除佣金外是否还有其他利益。
(2) 了解房地产经纪机构可投入市场营销工作的资源
很显然,地方性的经纪机构由于其人员、经验和销售网络的限制,一般没有能力代理大型综合性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市场销售工作。但大型经纪机构也未必就能代理所有的大型项目。例如,某国际性经纪机构曾一度同时代理着北京近30个大中型房地产项目,其中有些同类型项目处于同一地段,结果代理费比例高的项目销售十分火爆,而代理费比例低的项目成交寥寥无几。究其原因,就是该经纪机构在有意地以低佣金作诱饵,垄断同类型物业的租售市场,并将其主要的人
力、物力投入到代理费比例高的项目上。
(3)考察房地产经纪机构过往的业绩
看经纪机构过往的业绩,不是看其共代理了多少个项目或成交额有多少,而是要看其代理的成功率有多大。如果某经纪机构代理10个项目只有2个成功,而另外一个经纪机构代理了 2个项目均获成功,显然后者的成功率要远远大于前
者。考察经纪机构的过往业绩,还要看其代理的每一个项目的平均销售周期。
(4)针对物业的类型选择房地产经纪机构
住宅的销售常由当地的经纪机构代理,当然,这些经纪机构也许是全国性甚至国际性经纪机构的分支机构。但对工业和商业物业来说,常委托全国性或国际性经纪机构,当地的经纪机构有时参加,有时不参加。这里没有一个统一的原则可供遵循,需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一般说来,全国性或国际性经纪机构通常对大型的复杂项目有更丰富的代理经验,且与大公司有更直接、更频繁的接触;而地方性经纪机构对当地房地产市场及潜在的买家或租户有较详细的了解。
(5)认真签订房地产经纪合同
通常开发商与经纪机构之间都有一个合同关系,签订经纪合同时,应对合同内容及每一文字书面和隐含的意义认真考虑。合同应清楚地说明代理权存在的时间长短,在什么情况下可以中止此项权利,列明开发商所需支付的费用、代理费(佣金)比例,并说明何时、在什么条件下才能支付此项佣金。同时还应在合同中载明是独家代理还是联合代理,涉及雇佣另外的经纪机构时,什么是首席代理的权利,是否连续处置(租售)该物业(出于财务和收益的考虑,开发商有时希望分阶段出租或出售某物业)等。花些时间尽可能精确地表述开发商和经纪机构之间的关系,可避免以后造成误解和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