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期间长春市房管局发展计划目录

“十四五”期间,我们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落实市委、市政府总体发展战略,我们将从棚户区改造、房地产市场、住房租赁市场建设等方面入手,完善住房供应体系,调整百姓住房消费结构,努力改善群众居住条件,扎实做好未登记房屋确权、权属登记与交易、物业管理、房屋安全管理等工作,不断优化百姓居住环境,具体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1、棚户区改造方面。坚持以改善群众住房条件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十四五期间我们将不断强化主体责任,协调并督促各城区、开发区落实主体责任,制定辖区内棚户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在棚户区征收前,两轮征询棚户区居民意愿;加大棚改征收工作力度,强化与法院的沟通衔接,依法依规推进房屋征收工作;加强安置住房规划建设全过程管理,组织各辖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按照《回迁房建设监管工作流程》的相关要求,抓好安置住房的建设管理工作。

  2、房地产市场方面。“十四五”期间,长春市将继续坚持“以居住为主、以居民消费为主、以普通商品住房为主”的房地产市场发展方向,科学、合理制定实施调控政策,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进一步规范二手房交易市场;加快发展租赁市场,解决新市民住房需求。

  保持与城市发展战略同步。按照长春市高质量发展“四大板块”战略,根据长春市城市总体规划、住房供需状况和市场调控目标,明确住房供应规模,稳定市场预期。

  健全房地产长效机制。进一步强化房地产市场监管,不断完善细化金融、财税、土地、保障、租赁领域调控政策,健全住房法律法规体系,多措并举建立符合市情、适应市场规律的基础性制度和长效机制。

  大力发展租赁住房市场。指导国有建设公司设计出具有个性化主题的人才公寓租赁住房项目,打造吉林省租赁社区标杆品牌,利用中央财政奖补资金助力扶持住房租赁企业发展,吸引知名品牌住房租赁企业进入长春市场,形成具有长春特色和本土品牌的租赁市场。推进住房租赁网签备案工作,力争十四五期间全面实现租赁网签备案。

  3、保障性住房方面。继续开展公租房建设工作,公租房建设由以政府投入为主向政府政策支持、吸引社会力量投入为主转变;根据我市经济发展水平和政府财政承受能力,租赁补贴的保障范围逐步向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和新市民扩大,加大对环卫工人、公交司机等基本公共服务行业困难职工的精准保障力度。

  4、物业管理方面。完善法律法规,对《长春市物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审议稿提请市人大审议,对《长春市物业管理条例》进行修订;继续开展物业行业治乱工作,坚持问题导向、标本兼治、综合治理,聚焦群众反映强烈、问题比较突出的物业行业乱象,全面彻底整治源头治理“漏洞”、日常监管“盲区”。全面推进企业信用管理工作,按照《长春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管理暂行办法》,通过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及机构依法采集记录和公开物业企业信用信息,建立物业企业信用档案,

  5、统筹做好其它工作。不断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压缩各类房屋交易和不动产登记的办理时限,部分业务实现立等可取,尤其是尽快办结涉企业务,节省企业金融费用。不断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推进公有住房出售,全面完成职工住房补贴工作。进一步提高物业维修资金交存使用、执法监察、行政审批等工作效率。不断完善房屋安全管理制度。结合《长春市城市房屋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逐步建立全市城市房屋安全动态管理机制,完善应急处置措施,促进全市房屋安全管理领域持续向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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