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市房管局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取得积极工作成效。根据要求,现将今年工作完成情况、明年工作安排汇报如下:
(一)房地产市场筑底企稳
我们坚持把房地产稳增长作为首要任务,出台支持政策助企纾困,先后出台“长40条”房地产调控政策和“长11条”房地产促消费政策;成功举办两次房交会,争取租赁住房专项贷款去库存,全力推进保交楼工作。
(二)住房保障体系渐趋完善
积极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多渠道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房源,2023年我市筹集认定保障性租赁住房10231套(间),已经全部完成开工任务。抓好公租房保障,稳步推进棚户区改造,深入巩固住房租赁试点成果,加快推进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工作,加快开启城中村改造工作,。
(三)房屋交易服务水平持续提升
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开展存量房“带押过户”业务,助力全市“多测合一”改革,推进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政策制定工作,制定国有性质非住宅及历史遗留小区配套公建的确权措施。
认真开展“住宅手续不全、不动产权证办理难问题”主题教育专项整治工作,主题教育期间,全市完成了86个项目、782万平方米未登记房屋确权工作,完成任务的98.74%,该项工作得到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高度认可,入选中组部主题教育优秀成果选编印发全国,并被人民网报道。
(四)物业行业监管水平稳步提升
一是建立健全物业基础数据库。共划定物业管理区域2921个,采集管理信息13.35万条,地图170幅,实现物业管理区域分类查询电子化,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
二是规范招投标管理工作。加强办理要件审核,发布招投标公告23件,办理招投标备案19件,通过房产系统招投标审核52件,抽取评标专家238人次。
三是加强企业信用管理。公布年度信用评定结果,住宅项目信用优秀企业59家,良好企业259家,一般企业91家,欠佳企业11家;非住宅项目信用优秀企业73家,良好企业3家。
(五)城市房屋安全管理稳中求新
一是开展自建房专项整治“回头看”行动。在原有整治成果基础上,再排查各类房屋18.74万栋,修正相关信息394条,新发现隐患48处,现已全部整治到位。原排查出的134栋C级、D级经营性自建房,除已列入征收范围的26栋外,其余108栋已完成工程整治103栋,整治率95.4%,剩余5栋计划年底前全部完成工程整治。
二是创新推动房屋安全“数字化”场景应用。建设长春市房屋安全管理系统,逐步实现全市城镇房屋安全智能化、规范化管理。目前,住建部已将我市列为全国首个既有房屋安全管理“数字化”应用试点城市。
三是开展非成套住宅排查治理。组织对全市非成套住宅进行调查摸底核实,以“三个一点”为原则(即:“政策活一点、政府补一点、居民拿一点”),牵头制定印发《推进非成套住宅改造实施办法(试行)》,着力干好民生实事,在全国走在前列。
此外,党的建设、依法行政、信访维稳等其他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